根据《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(修订)》(厦理工﹝2021﹞43号)第十条关于授予卓越或隽良学士学位的规定,经学院审核,拟对以下同学加授相应的荣誉学位(详见附件8)。现对荣誉学位加授情况进行公示。
如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,请于公示时间内向学院办公室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5日。联系电话:0592-6291833函信地址: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厦门理工学院 精工园5号3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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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6月10日